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报指南——市民政局

部门

市民政局

事项名称

积分入户婚姻情况审核

行使依据

《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》,《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》,《天津市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》

受理条件

积分入户的申请人

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

积分入户婚姻情况审核工作中,以结婚证作为判定申请人为已婚的依据,不接收其他各类形式的婚姻关系证明


一.当前婚姻情况为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交材料

1.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的结婚证原件(结婚证的合影照片和双方个人信息均需清晰完整,不得涂改)

2.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(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)


二.当前婚姻情况为未婚,离异或丧偶的申请人无需提交材料


以上证件材料经查验与网上上传材料一致,原件归还申请人

办理流程

申请人提交证件材料—打印材料接收清单—审核证件并打分—打印审核表—归还申请人证件原件

收费依据

和标准

法定时限

承诺时限

20个工作日

办理部门

办理地点

联系电话

天津市民政局

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

电话:022-2453807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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